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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http://www.jxsgxs.cn      发布时间:2017-12-27      点击次数:7174
 
各县(市、区)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
       为不断提升我市基层供销社、农合联服务“三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提升为农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为目标,促进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窗口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树立农合联和供销社的良好社会形象,切实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二、创建目标
       力争到2019年底,每个县(市、区)农合联在实现为农服务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有1个以上基层服务示范窗口。
       三、创建主体
       以乡镇农合联综合服务中心、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经营服务综合体为重点,创建基层服务示范窗口。
       四、创建内容及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创建示范窗口的基层组织是县级农合联的成员组织,并接受农合联的指导和监管。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或民政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各类证照齐全,实行独立核算。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服务设施,有专兼职的经营服务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
        2、管理制度建立。制定有规范的《章程》,“三会”、内部管理、工作考核、财务管理、业务统计等制度有效运转。实行会(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规范有效。组织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统计报表纳入直报平台。制定会员基本规范和星级评定标准,建立审计监督和预备会员制度。乡镇农合联符合规范化建设达标要求,基层供销社符合融合发展要求。
       3、经营服务良好。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具备开展技术推广、生产性服务、农产品加工等生产服务,农资供销、农产品营销、消费品流通等供销服务,资金互助、保险互助、融资担保等信用服务功能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具有承接政府委托、购买公共服务事项能力。开展会计代理、法律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覆盖全体农合联合作社会员。开展的各类经营服务质量优异,获得组织成员和本地区城乡居民好评,成为本地区城乡居民和组织成员获取相应经营服务的首选窗口。
       4、持续运营能力强。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组建股权结构多元的经营服务组织,建立起按惠顾额分配盈余为主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利益共享的分配制度。开展的各类经营服务市场化运营水平较高,具有稳定的持续运营能力。
       5、形象醒目突出。示范点应建设在当地农民生产或城乡居民生活的主要场所,经营服务场所标识醒目突出,形象良好,各类经营服务事项特点鲜明,成为当地农业、农事、农活的主要集散地。办公场所、生产基地、经营服务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和浙江农合联标识,经营服务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上。
       五、评估认定
       每年11月15日之前由县(市、区)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提出认定申请,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进行评估后给出认定结果并报省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推动供销社和农合联改进为农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县(市、区)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要制定基层服务示范窗口的创建目标、创建细则等,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稳妥推进,及时总结。各地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在示范窗口创建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
 
 
 
嘉兴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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