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大米”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嘉市供〔2023〕23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嘉兴大米”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嘉市供〔2024〕11号)、《嘉兴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嘉农发〔2024〕3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市、区)有关责任部门材料初审,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粮食物资局)联合审核确认,拟下达2024年度市本级“嘉兴大米”包装补助销售奖励金额3352038.5元。公示期: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9日前向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73-82085176。
附件:2024年度市本级“嘉兴大米”包装补助销售奖励资金公示名单/upfile/file/20251203/20251203163286408640.xlsx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2月3日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149号